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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刻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总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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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更新时间:2026-05-06] [发布时间:2026-05-06]
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总看法、总认识,是衡量党员干部党性修养、政治品格、价值取向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尺。政绩观的取向,直接关系人心所向,关系党的前途命运和国家长治久安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”,围绕政绩为谁而树、树什么样的政绩、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,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价值立场、科学内涵、实践要求与检验标准。
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,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,是党中央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。深刻把握“立党为公、为民造福、科学决策、真抓实干”的总要求,对于推动学习教育真正走深走实,确保“十五五”开好局、起好步,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
一、以立党为公指引政绩观的政治方向
政绩观本质上就是政治观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首要前提是把准政治方向。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,就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,一切工作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、为中华民族谋复兴。坚守立党为公的政治立场,决定了党员干部要从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政绩。
坚持立党为公,核心在于筑牢思想根基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,理论是实践的指南。党员干部要强化理论武装,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,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,深刻把握其中蕴含的立场、观点、方法,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。要始终牢记所追求的必须是为党分忧、为国尽责、为民奉献的政绩,而不是为个人升迁、谋取私利的政绩。
坚持立党为公,必须着力强化党性修养。只有党性坚强,才能摒弃私心杂念,确保政绩观不出偏差。党员干部要从根本上破除个人主义、本位主义、功利主义的束缚,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,做到公私分明、先公后私、克己奉公。不贪一时之功、不图一时之名,坚决摒弃只看眼前、不看长远,只顾局部、不顾全局,只做“面子”、不做“里子”,重“显绩”轻“潜绩”,“作秀”而非“做事”等错误政绩观。始终心怀“国之大者”,自觉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全局高度思考问题、推动工作,创造出经得起实践、人民、历史检验的实绩。
坚持立党为公,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在党的纪律规矩中,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最根本、最重要的。”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是确保政绩观不偏航、不走样的重要保障。从现实情况来看,一些党员干部政绩观出现偏差,往往与政治纪律松弛、政治规矩失守密切相关。党员干部要始终铸牢政治忠诚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坚定践行“两个维护”,杜绝“七个有之”,做到“五个必须”,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,以铁的纪律和规矩维护立党为公的政治本色,确保正确政绩观落到实处。
二、以为民造福标定政绩观的价值坐标
治国有常,而利民为本。为民造福,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也是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共产党人必须牢记,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。”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,将为民造福作为政绩创造的根本目的,用实际行动回答好“为了谁、依靠谁、我是谁”的时代之问。
为民造福,首要在于站稳人民立场,厚植为民情怀。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,为民情怀是共产党人的精神底色。现实中,少数党员干部“重领导关注、轻群众诉求”“只唯上、不唯下”的扭曲政绩观,正是立场错位、情怀缺失的体现。党员干部要深化对人民主体地位的认识,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,学习和弘扬焦裕禄同志“心中装着全体人民,唯独没有他自己”的公仆情怀,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、共命运、心连心,以坚定的人民立场、真挚的为民情怀创造出真正造福人民的政绩。
为民造福,关键在于聚焦群众需求,办好民生实事。为民造福不能停留在口号上,必须落实到具体行动中。办好民生实事,是为民造福的关键所在,也是检验政绩真伪优劣的试金石。当前,群众需求已从“有没有”转向“好不好”,呈现出多元化、多变化的趋势。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、深入群众,倾听群众呼声、了解群众意愿、关心群众疾苦,将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,始终把群众的“小事”当作自己的“大事”来办,不因事小而不为、不因事难而推诿。力戒好高骛远、贪大求洋,多做打基础、利长远、惠民生的实事,坚决不搞那些华而不实、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。
为民造福,归根结底要让群众满意,由群众评判。政绩好不好,群众最有发言权。为民造福的成效,最终以群众是否满意为评判标准。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“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”的真谛,主动接受群众评判,着力打破“自说自话”“自我评价”的封闭循环,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尺。坚决反对和纠正“不怕群众不满意,就怕领导不注意”的错误心态,切实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,践行好为民造福的价值追求,努力创造出让群众满意的政绩。
三、以科学决策校准政绩观的实践路径
科学决策是治国理政的重要环节,是推动事业发展和创造政绩的前提基础。没有科学的决策,再大的干劲也可能南辕北辙。过去,一些地区出现“带病上马”项目、“半拉子”工程等现象,往往与领导干部的决策不科学、不民主、不依法密切相关。以科学决策校准正确政绩观,关键在于坚持实事求是,强化系统观念,发扬民主集中制,确保各项决策都经得起实践检验。
做到科学决策,必须坚持实事求是,一切从实际出发。实事求是,是我们党思想路线的核心,也是科学决策的根本遵循。党员干部只有放下架子、扑下身子,深入基层一线,开展调查研究,才能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,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和实际需求,准确把握真实情况、发现真实问题,才能避免拍脑袋决策、凭经验办事和主观臆断、盲目蛮干的乱象。提出的目标、制定的政策、推进的项目,都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,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,从而在立足实际、把握规律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。
做到科学决策,必须坚持系统观念,坚持统筹兼顾。系统观念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内容,也是科学决策的方法论基础。新时代的发展任务,特别是高质量发展,呈现出鲜明的系统性、整体性与协同性特征。党员干部在制定决策、谋划工作时,必须坚持系统观念,善于运用辩证思维,正确处理好当前和长远、局部和全局、宏观和微观、发展和安全、效率和公平等一系列重大关系,防止顾此失彼、畸轻畸重。既要聚焦重点领域的突破,又要兼顾各项工作协同发展,通过重点攻坚带动多点突破、全面发力。
做到科学决策,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,凝聚集体智慧。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,也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要坚持科学决策,就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、集中全党智慧。”要始终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,特别是要重视反对意见,做到兼听则明、集思广益,坚决防止“一言堂”或个人专断;要善于集中各方智慧,在充分讨论、思想碰撞中凝聚共识,最大限度降低决策风险,减少决策失误。
四、以真抓实干彰显政绩观的作风本色
真抓实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也是创造政绩的根本途径。一分部署,九分落实。再好的目标和决策,不沉下心来抓落实,也只是镜中花、水中月。唯有通过真抓实干,才能把蓝图逐步变成现实。新征程上,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、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,以过硬作风创造出过硬业绩。
真抓实干,要力戒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弘扬务实作风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。”形式主义往往体现为重“痕迹”轻“实绩”,热衷于搞“花架子”、做“表面文章”;官僚主义主要表现是高高在上、脱离群众、推诿扯皮等等。这两种作风顽疾互为表里,本质上都是政绩观错位的体现。党员干部要弘扬务实作风,察实情、出实招、求实效,不搞花拳绣腿、繁文缛节,真正把心思用在干实事上,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。
真抓实干,要发扬钉钉子精神,坚持久久为功。钉钉子精神是真抓实干的必然要求和生动体现。干事创业非一日之功,党员干部要保持战略定力,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,不半途而废、朝令夕改。既要有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境界,甘于做铺垫之事、抓未成之事,又要有“功成必定有我”的担当,抓铁有痕、踏石留印,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。始终以“咬定青山不放松”的韧劲,以持之以恒的实干精神,创造出经得起检验的政绩。
真抓实干,要严守纪律底线,保持清正廉洁。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,也是真抓实干的底气所在。只有廉洁奉公、两袖清风,才能在真抓实干中挺直腰杆、放开手脚。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规矩,强化自我约束,敬畏人民、敬畏组织、敬畏法纪,做到心有所畏、言有所戒、行有所止。正确看待权力、政绩和监督,始终坚持“干净”与“干事”并重,以清正廉洁的作风保障真抓实干。
(作者分别为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、浙江工商大学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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